96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「教師證書」領取方式說明
凡參加96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及格者
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將於
96年6月29日(星期五)
前核發
有關教師證書領取方式有二
一、掛號領取:請備妥限時
掛號回郵3
7
元信封(
A4
大小)乙只,並
於96年5月15日(星期二)前
寄回本中心,待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將教師證書核發至本中心後,將代為寄發。
二、親自領取:請來電說明親自領取,待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將教師證書核發至本中心後,將電話通知領取。